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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道“疏堵” 帮百姓“解气”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917次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1日


   10月29日下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联组专题询问会举行,就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进行询问。本报记者 文波 摄

10月29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联组专题询问会,就中山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7位询问人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有辣味”的对话。会后,副市长高瑞生立即召集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召开会议,部署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煜荣主持专题询问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林凯及秘书长黄超参加。

唐颖表示,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开展监督活动的重要形式,这次有两个特点:一是对于存在问题找得比较准,问得很好。二是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也很有针对性和计划性。燃气管理问题是市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民生问题,目前这个问题情况严峻,解决刻不容缓,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理念,重新检视与燃气经营单位协议中不合理条款,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切实回应市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政府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不利公平竞争、有悖平等保护原则的相关内容,在源头上解决各类燃气企业及其产品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类燃气企业要切实依法经营,自觉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唐颖指出,要运用好专题询问成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存在的问题。综合前段专题调研、市民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以及此次专题询问会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意见有六点:市政府要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严禁燃气行业及其他行业发生违反《条例》的行为;尽快完善全市燃气工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铺设燃气管道,让更多老旧小区尽快用上燃气;要进一步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局并增加供应站的数量;要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及执法力度;要依法规范燃气企业经营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等。市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逐一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唐颖提出,要建立工作台账,压实燃气管理的责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要直面问题不回避,敢于担当破难题,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要压实责任、加快整改。对于确因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改到位的,要制定计划、持续整改,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三个月内,市政府要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希望通过本次专题询问会能帮助解决市民群众用燃气之困,让更多市民群众用上安全气、暖心气。

7名代表现场发问 副市长和3位局长应询

询问会上共有5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列席的市人大代表以及1名列席居民代表提出问题。这些问题,都集中在市民关心的一些矛盾突出点,主要归纳为四方面的焦点。

●询问人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徐 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浴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庾江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程禹斌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佳利

市人大代表毛文浩(列席)

居民代表陈俭娜(列席)

●应询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瑞生

市住建局局长陈俊源

市发改局局长梁卫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宁军

焦点1

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如何整改?

燃气具安装不再限制某一品牌

问询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杰针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问题率先向市政府提出了询问。

徐杰指出,早在2018年,省发改委就反映我市住建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发布实施的燃气器具备案制度阻碍了外地商品、网络销售商品的进入,妨碍了燃气具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他随后抛出问题,目前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如何?政府以后如何加强燃气管理工作?

针对提问,副市长高瑞生做出应答。他表示,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已取消有关通知文件,明确停止对中山流通市场中燃气器具产品的备案公示工作。此项问题整改已落实到位,燃气具安装不再限制使用某一品牌。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程禹斌还留意到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挑选客户服务的问题。“市民在燃气企业购买了炉灶,就帮忙安装通气,没有购买就设置门槛不能顺利通气。”他向相关职能部分发问:“是否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挑选客户?”

市住建局局长陈俊源针对提问做出回应。他表示,在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反映该局及其下属单位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后,已迅速落实整改工作,用户可自主选择购买合格的燃气器具,且呼吁燃气用户要加强安全使用意识,要使用符合中山气源的合格产品。对于群众反映“燃气器具安装需出具安装许可证才能通气”问题,该局目前已明确告知管道燃气公司在通气时无需要求燃气用户出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验收单。

焦点2

老旧小区管道燃气设施改造有无具体措施?

已拟定暂行办法并征集意见

2009年编制的市天然气规划没有完全覆盖需要建设的燃气项目,导致一些老旧小区和新住宅小区因无规划审批依据没能用上管道燃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浴平留意到上述问题并现场提问,为何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修改规划?老旧小区改造管道燃气设施费用贵是否有具体解决措施?

“这确实反映出我局在燃气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燃气规划修编不及时的问题。”市住建局局长陈俊源现场回应。他表示,该局未对规划严把关,造成在具体实施中不能更好指导燃气设施建设。同时,目前因新的中山城市总体规划未获批准实施,造成我市燃气规划修编无依据,且中山城镇建设发展的速度大于管道燃气建设速度也是造成管道燃气建设无规划审批依据的部分原因。

陈俊源介绍,目前该局正在开展《中山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的编制工作,该规划能够有效解决管道燃气规划审批问题。同时,市住建局已拟定《中山市老旧小区开通天然气暂行办法》,办法中对安装费用收费方式进行了规定,由政府补贴一部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承担一部分,及居民用户自身承担一部分。目前上述办法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

焦点3

IC卡预充值缴费模式是否合理?

建议燃气公司对IC卡用户给予优惠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庾江碧就燃气安装工程收费高提出质疑:“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安装费用高的问题有没有进行监管?”

市发改局局长梁卫华回应。她表示,市发改局拟在今年年底前制定管道燃气企业收费目录清单,要求燃气工程安装单位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做好收费公示,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用户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宁军解释说,根据我市价格管理政策,用户的燃气表后(入户)管道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用户与工程安装方具体协商确定。市场监管部门遵循由市场决定价格这一基本机制,减少对正常消费市场的行政干预。同时该局也将加强价格监管,制止和查处以安全供气为由对已验收合格的燃气工程另行加价等行为。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先用气再付费,但目前我市很多管道燃气用户使用的是IC卡预先充值缴费模式(先付费再用气)。市人大代表毛文浩质疑:“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燃气企业擅自改变收费模式的行为为什么没有进行监管?”

对此,陈俊源回应说,该问题暴露出市住建局对《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相关内容理解不够透彻,监管措施不到位问题。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从2016年开始采用远程智能表,能够实现先用气后付费。对于新开户用户,市住建局要求港华公司向用户做好计量表安装解释工作,由燃气用户自主选择计量表形式,并已建议管道燃气公司对已使用IC卡燃气表的用户提供一定的优惠措施。

焦点4

瓶装气站点布局不合理如何解决?

拟借鉴广州经验设立燃气便民服务部

问询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佳利抛出一组数据: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约68万户,现有的供应站却由原来的190多个减少到114个。这样的现状不仅不能满用户用气需求,还导致违法销售点大量存在。她针对上述情况发问,政府为什么没有按照用气需求增加瓶装气供应站?

陈俊源回应称,2011年登记领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38个,由于土地使用性质的原因,均为临时建筑物,加上城市发展拆迁等原因,从2011年至今我市只新增了4个供应站,但被拆除的就有31个。目前市住建局正依据人口需求配套建设相应供应站的原则。“目前广州的做法比较好,他们通过设置燃气便民服务部的形式,来满足正规供应站落地的问题。” 陈俊源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准备将该方案报市政府,拟参考广州做法,通过正规燃气经营服务降低隐患。

此外,针对大量存在的燃气违法销售点,该局将加强对正规燃气经营者的日常管理,严厉查处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等违法行为,努力切断“黑气”气源。

燃气管理服务如何“顺”?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经调研后的报告认为, 近年来,我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和社会、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针对我市燃气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几方面问题,报告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市民需求“堵”

燃气工程规划严重滞后,一些老旧小区和新住宅小区因无规划审批依据而未能使用管道天然气。因管道燃气改造费用过高、户数比例没有达到燃气经营企业的要求而不能安装等问题,导致我市老旧小区普及天然气进展缓慢。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设置和数量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职能部门对于燃气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用气模式的行为却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监管手段“缺”

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缺乏有效抓手。例如液化石油气瓶没有统一的溯源标识、缺乏燃气设施全过程管控平台等,难以解决目前“黑气“问题。燃气投诉渠道不畅顺,部分用户无法清晰获知燃气纠纷投诉的方式,纠纷投诉处理没有及时反馈信息,未定期公布投诉处理情况,导致用户认为“投诉无门”。

●服务和宣传不够“足”

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偏高,且部分收费模式不便民。全市目前仍有约10万燃气用户使用IC卡预先充值再用气。除此外还存在燃气设施的入户检查工作有时落实不到位,遇突然停气情况,没履行法定的提前二十四小时告知用户义务。燃气价格、燃气收费项目、燃气管理政策和燃气器具安装要求等内容宣传力度不足,导致一些用户因不了解,而被燃气经营企业拒绝通气。

●燃气管理工作如何“顺”?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的报告中,对我市的燃气管理工作给出了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是规划要“顺”。报告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编制我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为燃气管道报建、老旧小区管道天然气改造及小区瓶装气改用管道天然气等提供依据。按照人口用气需求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同时,职能部门要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依据特许协议内容监督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相关义务,对违反协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对特许经营协议进行修改。把老旧小区改造安装天然气当作民生实事来推进。

其次是管理要“顺”。建议创新管理模式,整合燃气监管平台,建立燃气大数据监管平台,将燃气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职责分工、执法人员日常监管、网格管理员日常任务、可燃气体检测预警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纳入监管平台。对于诚信行为不达标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加大对燃气行业价格执法力度,加大燃气安全管理力度,顺畅燃气投诉纠纷处置机制,定期在政务网站和有关监管平台公布投诉处理信息。

同时还要服务“顺”。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予以公示并按照标准执行;对于属于企业自行定价的,建议由企业提供定价的依据,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合理定价并公示,对于不履行相关事项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查处。二是督促仍有使用IC卡的燃气经营企业,拓展IC卡的充值方式,方便用户用气。对于燃气设施的入户检查工作要落到实处,停气做好告知义务。

最后社会宣传也要“顺”。要对群众广泛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市民和从业人员查处和处置燃气隐患的能力。加强天然气管道安装规范、燃气政策、燃气收费项目,燃气申报服务指引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做到信息、收费公开透明,减少矛盾纠纷,引导燃气经营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把供气工作做成暖心的民生工程。

链接

什么是专题询问?

询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法定方式。专题询问的主题则更加集中,监督更有针对性。专题询问的出现,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积极探索,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集中体现。依法做好询问工作,对于发挥人大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列席会议的专家、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表说,“这个专题询问会开了个好头。”中山人大敢于选取涉及面广、百姓关心的燃气问题,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不回避问题、认真回答,这个过程不仅让市民了解政府工作,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也促使政府倾听民意,更好地为人民提供高质量服务。

(信息收集:中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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