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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到中山“弹性”工作最高可获30万元生活补贴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643次 发布日期:2019年9月12日

高层次人才每年到中山工作61天以上,最高可获得30万元生活补贴。记者昨日获悉,这是市人社局发布的《中山市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披露的内容。在9月21日前,广大市民可向市人社局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重点柔性引进10类高层次人才

何谓“柔性引才”?《征求意见稿》表明,柔性引才是指打破国籍、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引进高层次人才每年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或者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人才引进方式。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柔性引才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原则,充分体现使用弹性、管理软性、服务个性,最大限度地吸引集聚市外高层次人才。

《征求意见稿》显示,我市重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划分为10大类,柔性引才方式包括有顾问指导、项目合作、兼职返聘等。按照《征求意见稿》,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后补贴的方式,用人单位支付高层次人才薪酬后,再按《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生活补贴,补贴到账后发放给柔性引才对象本人。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生活补贴30万元

根据要求,柔性引才的生活补贴标准分为四种类型,其中第一类、第二类人才来中山工作30天—60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贴;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三类、第四类人才来中山工作30天—60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工作61天以上的,不超过25万元。

第五类、第六类人才来中山工作30天—60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七类、第八类人才来中山工作30天—60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工作61天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补贴的高层次人才,须在与中山市用人单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中明确,每年在中山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且在中山市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截止申报日时须累计满1个月。

(信息收集:中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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