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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也有家庭也要带小孩 家长:可引入第三方参与管理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818次 发布日期:2019年8月21日

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18—24日在中山网上进行网络听证。参与听证的15名代表中,14人赞成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但众多教师网友留言,认为此举增加教师工作量。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园,或将成为破解校内托管难题的一个新方向。

■教师网友留言:我也有家庭,也要管自己的孩子

对于有听证代表提出,下午放学课后托管最好能延长时间至晚上七点,大多数网友留言反对。有教师网友留言:“说白了,作为教师,你每个月多给我一万块叫我每天托管到七点半我也是不同意的,我要接我自己的小孩,要做饭,要做家务,要带孩子做作业,自己什么空余的时间都没有了,更别说健康。用家庭和健康换来的钱我宁愿不要挣。”

但也有网友留言表示,校园环境好,孩子在校内安全,校内托管确实是更好选择。若引入第三方机构合作,而不是仅增加老师工作量,校内托管服务是可行的。一位网友说,学校是国有资产,提供课外服务场地应该是可行的。“至于说到损耗的问题,可以考虑政府给提供场地的学校拨对应的损耗经费。为了公益,政府投入一点应该可以的吧!二是师资。第三方可以考虑家政的模式来实施管理。先根据学生报名的人数来决定提供服务的人员就可以啦!”

■网友建议:优先公益性机构“进校门”

目前,我市已有许多校外的托管机构。能否直接让这些校外托管机构进入校门开展服务?多位听证代表的观点中,都建议要对第三方准入条件进行规范。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准入条件,对第三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统一备案,学校只允许引入经过审核合格的第三方服务。也有听证代表认为,引入第三方容易产生腐败隐患。

听证代表之一,小榄镇华侨中学的教师刘欢认为,确实需要引入第三方合作的学校,也要以公益机构优先。“首先考虑的应以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公益性校外机构为主。如校外周边社区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校外机构开展合作。”他认为,营利性托管机构进校必然会产生隐形广告效应。如实在需要营利性机构进校的,也应以购买课程为主,促使机构主动开发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课程。所有课程必须由教育管理部门审核验收同意后统一挂上全市平台,供学校、家长和学生选择和监督。

也有家长网友支招,这个引入的第三方除了是校外托管机构、家政人员,还可以请社区和社工来协助:“本人更倾向于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引入专业的社工,解决孩子课后看管问题!暂时无法完善社区服务的可以采用社工进校园的模式,缓解教师和家长的压力。将托管交给专业人员,让孩子的健康成长有所保障。”

课后托管服务涉及到校外托管机构、学校、教师、还有家长等多个群体利益,多方讨论有助于凝聚共识。

18-24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正以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在中山网上举行网络听证会。广大市民可通过“中山人大”“中山日报”“中山网”的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或网站登录浏览各方意见、发表观点,群策群力为中山的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信息收集:中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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