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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下半年逾百企业不停产转型升级作者:xiaoyu 来源:互联网 阅读次数:6589次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9日
随着传统的加工制造业在成长过程中不断转型,逐渐形成专门的现代服务业这后,中山下半年逾百企业不停产转型升级,具体信息如下:
为加快推进中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其他类型企业,中山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操作意见》(以下简称《操作意见》),通过工商、税务、国土、海关、检验检疫、外经贸等部门的政策联动,使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同一处所两家企业一段时间内允许并存,“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可在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于企业关心的税费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予以减免等。这也意味着中山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全面展开。
鼓励措施包括,在来料加工企业注销之前,允许投资方先设立一家筹办性质的转型企业,转型企业可沿用原来料加工企业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在一段时间内允许同一处所有两家企业并存;“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放宽出资时间限制,允许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但须在两年内缴足;放宽出资方式限制,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在工商登记方面,“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的,转型登记前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为1年,转型登记后的企业核发有效期1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型登记后的企业在1年期内办理好有关手续,包括相关审批许可文件变更、原“三来一补”企业注销等。转型企业在1年期限内未能完成各相关审批许可文件变更、原“三来一补”企业注销等,经书面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可延长其营业执照有效期限1年。对于“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时,没有扩建、改建或重新装修的,允许其沿用原已取得的消防、环保等不针对特定经营主体核发的审批文件。
在税收方面,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时整体转让企业产权的,不征收增值税。来料加工企业单独处置其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生产设备,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均开具普通发票。原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港澳台资企业,符合减免条件的,可按规定到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同时,中山海关、中山检验检疫局在对转型企业的监管中,也有相应的政策予以鼓励。比如,中山检验检疫局对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为进料加工方式的外资企业,享受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按70%计收的优惠政策;转型期间,原企业的相关检测报告有效期在转型企业继续有效。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份,全市来料加工企业已经从2009年底的876家减少至现存的690家,其中不具备法人资格的288家,累计已成功转型的企业达129家,还有相当部分企业正处于转型手续办理过程中,下半年纳入转型计划的企业共有105家。
中山来料加工不停产转型为外商投资企业成效较为突出的有:总投资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全市第二大来料加工企业——中山嘉财船井电机有限公司,以及总投资额为1亿人民币的联兴纺织印染(中山)有限公司。1-7月份,全市加工贸易转内销1.54亿美元,比增1.23倍。据了解,中山提出2011年底前要在全省提前率先完成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目标。目前,中山推动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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